大溪區農地法拍

大溪區農地法拍|耕地廣福段678地號浮筧街

【耕地】廣福段6,7,8地號,浮筧街
列印
  • 售6112萬
    售5501萬
    1. 案號:113八53694
    2. 土地地目:法拍農地
    3. 坪數:
    4. 每坪單價:
    5. 地址:桃園市大溪區廣福段6,7,8地號(共3筆)
    1. (煩請告知聯絡人,您是在House-Info房屋網看到廣告,感恩幫忙)
    2. 0916-000-104
    1. 市話:
    2. 公司名稱:
    3. 公司地址:
    【耕地】廣福段6,7,8地號,浮筧街-QR CODE 我要留言 加LINE好友
物件介紹
詳細資料
銷售狀態
待標中
法拍地
座落地段
廣福段
瀏覽人次
215人次
特色描述
貸款才是決勝點,提供預審,保證核貸
千萬經理人,接任台灣不動產拍賣協會監事 


◆合併拍賣 / 共3筆◆
◆地號:❶廣福段6地號❷廣福段7地號❸廣福段8地號
◆土地:2685.59坪
◆土地【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■114年公告現值:4700元/㎡】

◎交通動線:位於浮筧街,近大溪南興落羽松
【法院筆錄】●點交情形→詳如備註/優先權●
1‧本件標的土地現場指界時據地政人員指稱土地為稻田,均有種植稻米,另據債權人查報稱土地目前均由債務人種植水稻,惟其使用土地權源不明,地上作物不在拍賣範圍,請應買人注意,拍定後自行解決土地使用關係,實際使用狀況,請投標人仍應自行至現場瞭解後俾決定是否應買。
2‧本件標的土地上種植有稻米等農作物,收穫權人對上揭地上農物仍保有收取權,故拍定後不點交。
3‧本件如有地上權人,典權人,承租人及地上建物所有權人、若符合土地法第104條,第107條,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之規定,民法第460條之1第1項或其他優先買權相關規定,應提出相關證明文件,經法院審核許可後,則有優先承買權,又若優先承買權發生爭議,相關當事人應另行循相關程序主張權益,法院於該爭議確定時,始核發權利移轉證書,若依法准由有優先承買權人承買時,拍定人所繳保證金無息退還,請應買人注意。
4‧本件第地號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之耕地,依同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,一般私法人不得承受應買,但如符合同條例第34條規定之農民團體、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經取得許可者,不在此限。上開符合規定之農民團體,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應買時,應提出主管機關許可之證明文件,並與投標書一併封存投入標匭,始准應買,否則投標無效,本院得依法撤銷其拍定。《清償債務》

※無人買受時,酌減20%估算,概以執行單位公告為準
第一拍 12/25 底標價:9550 萬
第二拍 01/15 底標價:7640 萬
第三拍 02/12 底標價:6112 萬
第四拍 06/18 底標價:5501 萬

王牌經理人,十六年以上法拍經驗豐富
眼光最精準,代標多筆億元以上的案件
在地最深耕,資源豐富廣闊人脈執行力
協助自用者,找到理想實用的房屋圓夢
幫助投資人,創造物件最高投資報酬率
最專業團隊,讓您案件事半功倍又圓滿


【在地深耕,眼光精準,人脈廣闊】 
■產權清楚、案件評估、排除瑕疵事故
■全程負責、快速交屋、拍後不被騷擾
■代墊利率6.3%、額度8成、手續費0.3%
■房貸利率2.65%、免排隊、立即撥款
■法拍屋代墊款、需要資金、歡迎找我

104法拍網|透明房訊|全國最大 
◆規模最大◈歷史最久◆
全國七處分公司,300多位編制人員
成立於1986年,全國16家法院駐點
◆專業最強◈全國唯一◆
全國超過1800場授課專業講習
100坪倉庫,造冊拍賣遺留物
◆正派經營◈開立發票◆
營業員(99)登159091號
經紀人(96)年北市經證字01243號
一零四法拍網(股),統編28306523


能看屋的,網頁會註明。一般法拍屋查封之後無法入內參觀,可依據建物平面圖推斷室內格局是否方正,或參考樓上樓下鄰居房屋。( 預約看屋留言,一律不回 )
桃園大溪農地拍賣-0
桃園大溪農地拍賣-0
桃園大溪農地拍賣-1
桃園大溪農地拍賣-1
桃園大溪農地拍賣-2
桃園大溪農地拍賣-2
桃園大溪農地拍賣-3
桃園大溪農地拍賣-3
桃園大溪農地拍賣-4
桃園大溪農地拍賣-4
桃園大溪農地拍賣-5
桃園大溪農地拍賣-5
物件留言
請注意,如果您詢問的內容與物件不相符合或是廣告,經過審核,系統將會直接刪除您的發問內容
等待圖示
相似物件
免責聲明:House-Info房屋網平台系統為租用式開放房屋買賣網站建置平台,僅提供會員查詢-桃園市,大溪區,農地-等房屋資訊參考,並不涉入任何諮詢、交易。 物件(服務)聯絡人公佈的資訊、文字、照片、圖形、產權、廣告內容、或其他資料若有不實或違法情事,或與客戶聯絡交易過程中若衍生民事或刑事等法律問題,皆與House-Info房屋網站無關,所有商標、文章、名稱等版權,皆歸屬原著作者所有!